中国法院网讯(李金昆)“法官,我们前后院儿住着,之前关系都不错,不然也不能借给她这么多钱,往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需要互相帮助的事情还多着呢,我同意达成执行和解。”
“我目前确实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但是我愿意用工资先还着,谢谢执行法官体谅我的身体情况,顶风冒雪地帮助我解决问题。”
3月31日,一场大雪过后,不仅气温骤降而且道路出现积雪和结冰现象,为出行造成一定影响。为更好、更快地化解牛汾台村村民因借款合同纠纷产生的隔阂,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紧抓停雪间隙,奔袭山路前往当事人家中,最终在申请执行人理解包容的态度下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17年至2018年间,被执行人李某某陆续向同村村民薛某某借款18.5万元,至2024年10月李某某一直未偿还欠款,后薛某某两次诉至法院,请求偿还借款。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某限期偿还本金及利息,但李某某未按时履行给付义务,无奈薛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过执行指挥中心以及线下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并责令其尽快履行给付义务。根据调查反馈,李某某除有工资外确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经对其传唤,李某某表示身体状况不适,另考虑突来的雨雪天气,执行法官决定上门执行。本着真正解决矛盾,修复邻里关系初衷,执行法官从法理角度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惩戒措施及后果,从情理角度引导其更应该记得困难之时申请人伸出援助之手的情谊,最终在申请执行人理解包容的态度下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风雪不会阻碍执行法官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脚步,只会让“如我在执”践行的更加深刻。今后,阿尔山市法院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多种执行措施,让执行工作更加接地气、更暖人心,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